我覺得統一集團錢包的使用邏輯很標新立異(很奇怪)
1.先弄個Open錢包,可以綁信用卡支付,但是要在7-11支付的話只能挑選特定幾家銀行的信用卡,在其他統一集團通路才能用全部銀行信用卡
2.接著推出電子支付帳戶icash pay,內建在Open錢包中作為帳戶(現金)支付功能,但是之後又推出了獨立的icash pay app
3.然後iCash Pay APP居然又支援綁信用卡支付,但支援的銀行比Open錢包少很多,目前只有台新跟中信,但是既然Open錢包已支援綁數家銀行的信用卡還內嵌iCash Pay帳戶支付,何必再出現一個iCash Pay綁少數銀行信用卡功能,而且Open錢包跟iCash Pay能用的通路基本上就是統一集團品牌通路,重疊幅度特大
4.舉辦週日於統一集團的14個品牌通路使用iCash卡或iCash Pay支付消費,回饋10%,但是注意這邊是要求用iCash Pay支付才有回饋10%哦,誤用Open錢包支付則不在活動範圍
舉例:
週日用iCash Pay綁台新卡於星巴克支付,回饋10%點數。
週日用Open錢包綁台新卡於星巴克支付,不符活動資格。
5.目前在icash pay app舉辦互相轉帳抽紅包活動,大部分只能中一點,這個活動在OP錢包內的iCash Pay無法參加,一定要額外下載iCash Pay app
雖然推出2個功能與通路雷同性高的集團支付錢包先前遠東Friday錢包跟HappyGo Pay也幹過(而且我覺得Friday錢包被取消掉支付功能前,其整合支付/集點/存發票且還可比照刷實體卡參加百貨滿額贈禮券活動的功能比當時存續的HapppyGoPay還好),但是感覺統一集團的支付錢包雙包更讓人混淆